5 三、部分負擔之配合 (一)連續使用呼吸器21天以上,並已轉入下一階段之患者,經「工作小組」認 定,由中央健康保險局審查醫師審查符合規定核發重大傷病卡證明,有效 期間42天。 (二)病患於連續使用呼吸器63天以上,並已轉入下一階段之患者,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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