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下簡稱法院)依金融機構合併法第十五條第三項規定,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資產服務公司)辦理不動產拍賣變賣業務,依本作業要點辦理。 二、法院委託資產服務公司辦理不動產拍賣變賣業務,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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