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依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條例第五條規定制定之。 〔立法理由〕 本條例制定之法源依據。 第二條 內政部警政署臺灣保安警察總隊(以下簡稱本總隊)掌理下列事項: 一、原臺灣省政府所屬移撥中央各部會之機關、事業機構及特定國營事 業機構安全 ...
www.rootlaw.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