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850918 內政部八十五年十月八日台︵八五︶內消字第八五八四一五四號函 提案一:建築物如適用各類埸所消防安全設備設 置標準第五條規定視為另一場所時,其消防安全設備是否得單獨檢討?又其總樓地板面積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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