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令: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訓練實施計畫」第3點、第9點規定及第6點附件1、第8點附件2、附件3,自即日生效 主管機關: 內政部 發布機關: 內政部 發布日期: 101.12.07 發布字號: 台內童字第10108405542號 令 異動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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