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生保健法原則上允許墮胎的時間應該是在懷孕二十四週內,超過二十四週,則必須是屬於醫療行為才可以允許(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第十五條有規定),但是「醫療行為」如果不加以定義,似乎也有很大的解釋空間。
tw.knowledge.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