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3日大紀元訊】【大紀元林靜宜綜合報導】為免鋰電池短路起火而引發飛安意外,全球航空業今年起實施新規定,備用鋰電池不得托運,只能放在隨身攜帶手提行李中,而且電池規格不得超過100瓦/小時,違規者可依民航法處以新台幣2萬元到10萬 ...
www.epochtimes.com.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