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或營利事業對演藝團體捐贈之課稅疑義?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演藝團體已依各縣(市)政府所定「演藝團體輔導規則」規定,換發登記證或設立登記者,認屬所得稅法第11條第4項所稱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個人或營利事業對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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