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安全檢測,此網站為安全網站,請放心前往原始網址!

修正第六條附表一 各種使用地容許使用項目及許可使用細目表

8 其他公用事業 設施 無公害性小型 工業設施 無公害性小型工 業設施 一、 經環境保 護機關審 查符合環 境保護法 規規定管 制標準之 製造加工 業。 二、 動力(含電 熱)不得超 過一一.二 五瓩。但空

www.tainan.gov.tw

網址安全性掃描由 google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