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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發布「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 中央社訊息平台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00721 17:49:15)財政部表示,考量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期程過長或分期興建、營運之特性,常導致其部分興建或營運設施無法符合修正前「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投資抵減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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