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執行中途,依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以下簡稱本辦法)第七條之二或第七條之四規定辦理權利移轉登記,應以都市更新登記為申請登記事由,以權利變換為登記原因,以補償、提存或權利金發放日期為原因發生日期。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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