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重點: 1.納稅義務人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其薪資扣繳率由全月給付總額之6%降為5%。 2.兼職所得及非每月給付之薪資,依扣繳辦法之規定扣繳,提高起扣標準(每次給付金額未達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者之起扣標準者,免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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