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更新日期:97.7.21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說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章 總則 未修正 第一條 稱信託者,謂委託人將財 產權移轉、設定擔保物權 或為其他處分,使受託人 依信託本旨,為受益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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