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評等的目的是顯示受評對象違約風險的大小,是於美國在20世紀初期所發明。1902年,穆迪公司(Moody’s)的創始人John Moody開始對當時發行的鐵路債券進行評級,後來延伸到各種金融產品及各種評估對象。 目前的信用評等大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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