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狀的定義(二) 由開狀銀行循申請人(買方)之請求所簽發的一種不可撤銷之書面承諾,受益人(賣方)只要依信用狀條款所規定條件,提示符合之單據(及匯票),開狀銀行就必須兌付。「兌付」意指: 信用狀使用方式為即期付款者,為即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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