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惠聆整理】 案例四:年金保險保險金及醫療保險金給付均要遺產稅。 吳先生於民國八十九年間購買躉繳型遞延年金保險,本人為要保人及被保險人,子女為受益人,保費三千五百萬元,於民國九十年九月八日死亡,其理賠金額為三千六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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