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轄內王姓納稅義務人8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行列報執行業務收入新臺幣(下同)150萬元,扣除必要費用40萬,執行業務所得110萬,該局以該項所得應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規定之「薪資所得」,乃核定王君薪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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