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勞雇雙方依勞基法八十四條之一簽訂每月正常工時 252 小時,薪資 24000 元,如果某保全員在 23、24 日兩天的例假日來上班(每天上 12 小時),加班費如何計算? 因當月總時數達 252 + 24 = 276 小時,超過 252 小時的部分要算加班費,惟這 24 小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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