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之工作時間,1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勞動基準法第32條). 3. 如雇主有使勞工每 日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者,或兩週工作超過84小時者,應依法給付加班費,其標準為: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1)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 ... 二、計算範例及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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