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二款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或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該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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