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一百年新修正之「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A) 國民教育階段身障學生延長修業總年限,最高以延長兩年為限 (B) 縮短修業年限方式之核定為學科免修及加速由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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