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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範圍 - 中華民國內政部全球資訊網

內政部64.8.20台內營字第六四二九一五號函訂定 內政部99.3.3台內營字第0990801045號令修正發布,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四月一日生效。 建築法第五條所稱 供公眾使用之 建築物,為 供公眾工作、營業、居住、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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