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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範圍 | 中華民國內政部營建署全球資訊網

內政部64.8.20台內營字第六四二九一五號函 建築法第五條所稱 供公眾使用之 建築物,為 供公眾工作、營業、居住、遊覽、娛樂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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