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人房屋原領有( )年溪鎮建土使字第 號 使用執照,今為 用,因遺失申請 補發建築物使用執照。二、本人所有建物門牌原為:大溪鎮 里 鄰 路(街) 段 巷 弄 號,後改編為 里 鄰 路(街)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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