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傳統公司的員工薪資都是由會計單位計算的,會計熟悉記帳方式 ,但對勞工法令大多不是很了解,以致誤解其中含義,其實只要付月薪除以 30 天的加班費即可,對法令的誤解,導致多付了許多冤枉錢仍不自知,許多公司延用下來,將錯就錯也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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