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安全檢測,此網站為安全網站,請放心前往原始網址!

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

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民國 92 年 05 月 28 日 修正) 第 11 條 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表,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 第 11-1 條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一月十七日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公布施行後之考試及格者,初任交通事業

media.hrd.gov.tw

網址安全性掃描由 google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