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說明 所得稅代號 (1)超過4個月投保金額的獎金 給付受雇員工的薪資所得中,未列入投保金額計算的獎金(如年終獎金、節金、紅利等),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部分。 50 (2)兼職薪資所得 給付兼職人員(指非在本單位投保健保)的薪資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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