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相鄰畸零地所有權人進行協議調處。 (二)申請基地欲合併相鄰私有畸零地,則應依台北縣畸零地使用規則第11條向本府辦理畸零地調處之申請,並得同意申請人撤銷調處中申請案。
www.publicwork.ntp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