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九十九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 行政院於中華民國98年4月9日第3139次會議通過並 於同年4月13日以院授主忠字第0980002245函發布 一、為妥善運用國家整體資源,加強財務管理,並使中央及 地方政府年度預算收支之編製有所準據,特依預算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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