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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 苗栗縣政府人事處

修正「苗栗縣各鄉鎮市衛生所組織規程」第1條、第2條、第3條、第7條、第8條、第11條、第12條條文。 主管機關: 苗栗縣政府人事處 公布機關: 苗栗縣政府 發布日期: 99.03.12 發布字號: 府行法字第0990043513號 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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