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安全檢測,此網站為安全網站,請放心前往原始網址!

中華民國考選部(Ministry of Examination,R.O.C(Taiwan))全球資訊網 - 專技人員考試法規

第 二 條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每年舉行一次。 第 三 條 本考試分二試舉行,第一試及第二試均為筆試。第一試未錄取者,不得應第二試。第一試錄取資格不予保留。

wwwc.moex.gov.tw

網址安全性掃描由 google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