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二 條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分一等考試、二等考試、三等考試、四等考試及五等考試。 前項一、二、三等考試分別相當於高等考試一、二、三級考試;四等考試相當於普通考試;五等考試相當於初等考試。
wwwc.moex.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