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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文化部 - 文化法規

第一條 本辦法依文化資產保存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法第二十條第二項所定管理維護計畫,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古蹟概況。 二、管理維護組織及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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