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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刑法第173、174、175、176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放火燒燬前項之自己所有物,致生公共危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失火燒燬第一項之物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失火燒燬前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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