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內容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五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300016651 號令修正公布第 11、59 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2月5日 華總一義字第10300016651號 茲地政士法修正第十一條及第五十九條條文,公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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