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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于1988年11月8日通過,現予公佈,自1989年3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楊尚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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