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免程序 [編輯] 國務院總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提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再由國家主席根據全國人大的決定任免。 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由國務院總理提名,全國人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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