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轉呆帳後第五年、十年、十四年,採取法律行動,追索債權的時效就這麼一直延續,針對欠款一直沒有討回來的呆帳戶,銀行就這麼一而再、再而三,追討終生不間斷。呆帳戶不還錢,一生就註定無法和國內各金融機構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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