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安全檢測,此網站為安全網站,請放心前往原始網址!

不給扶養費可強制執行財產| 蘋果日報

2006年9月2日 - 跟前夫離婚後,小孩的監護權歸男方,我連贍養費都沒有,但孩子仍跟我住,前夫每個月支付二萬三千元生活費與補習費,但今年老大上高中後前夫不 ...

www.appledaily.com.tw

網址安全性掃描由 google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