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市場經濟之圓滿運轉,以使個人可以透過市場的參與自由發展,必須保障 其據以發展之物質基礎及其經濟活動的成果。因此,憲法保障人民之財產權。其 在公法上的表現為:國家徵收或徵用人民的財產應給予合理補償;課徵稅捐除應
www.rootlaw.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