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營業保證金由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業或代銷經紀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統一於指 定之金融機構設置營業保證基金專戶儲存,並組成管理委員會負責保管;基金之孳息 部分,得運用於健全不動產經紀制度。
tw.myblog.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