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核被告A所為,係犯刑法第284條第1項後段之過失傷害致重傷罪。 ... 三、末按 刑事訴訟法第238條得撤回告訴之人,以有告訴權並實行告訴之人為限,代行告訴人 並不包括在內,故代行告訴 ...
law.moeasme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