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教育事業 第一項 清代 清代臺灣教育設施,有官學與鄉學之分,官學有儒學、書院、義學等。鄉學則有社學及私學。儒學負責掌管學官、指導與監督生員,以及舉行士子月課,實為地方最高學府及教育行政機構;本省之書院,迨以康熙四十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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