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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級毒危講習 - 嘉義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

第1 條:本辦法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一條之一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 第10 條: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無正當理由持有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 其裁罰金額得減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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