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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委任、委託、委辦之用法(含適用、準用、比照) ※「委任」、「委託」、「委辦」之用法

七、委任、委託、委辦之用法(含適用、準用、比照) ※「委任」、「委託」、「委辦」之用法 (一)行政院法規委員會93年第8次諮詢會議具共識部分: 1.行政程序法第15條、第16條之委任、委託,權限應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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