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1.薪資所得(工資、津貼、獎金、車馬費)應代扣所得稅5%。2.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應代扣所得稅10%。3.執行業務所得(稿費、版稅、講演費)10%。惟每人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台幣二千元者,免予扣繳(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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