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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修正「進口貨物先放後稅實施辦法」第四條、第五條 | 律師事務所-台灣法律網

財政部 令 中華民國99年12月20日 台財關字第09905910990號 修正「進口貨物先放後稅實施辦法」第四條、第五條。附修正「進口貨物先放後稅實施辦法」第四條、第五條 部長 李述德 進口貨物先放後稅實施辦法第四條、第五條修正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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