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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100.12.28.修正公布之「國營事業管理法」部分條文定自101.1.20.施行 | 律師事務所-台灣法律網

行政院 令 中華民國101年1月13日 院臺經字第1010001749號 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修正公布之「國營事業管理法」部分條文,定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二十日施行。 院長 吳敦義 請假 副院長 陳 冲 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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