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衛生署 公告 中華民國99年10月14日 署授食字第0991302600號 主旨: 公告「真空包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並自公告日起一個月施行。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條第一項及第十七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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