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衛生署 令 中華民國98年6月3日 衛署食字第0980403290號 修正「營養師執業登記及接受繼續教育執業執照更新辦法」,名稱並 修正為「營養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附修正「營養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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